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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一商店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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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据公开平台显示
泰兴市果果多水果店
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被立案调查
具体内容如下:

微信图片_2025-11-07_163453_190.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市监处罚(2025)X00122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2025-11-03

处罚内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警告行政处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酒”35瓶;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人民币1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酒”35瓶;3、没收违法所得15元;4、罚款人民币1000元。共计罚没款1015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5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案涉白酒共购进3箱,每箱12瓶,共计36瓶,购进价格为每箱99.75元。销售单价为15元/瓶,售出1瓶。故当事人经营案涉“牛栏山?陈酿酒”的货值金额为540元,违法所得为15元。当事人仅能提供淘宝交易订单截图,未能提供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和该淘宝店铺经营资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本局执法人员点击当事人的淘宝订单界面,查看该订单详情,该淘宝店铺名称为“牛栏山一厂店”,目前该淘宝店铺已关闭。因技术限制,目前无法直接获取淘宝店铺的具体营业执照信息(个人信息)及实际经营主体,故本局执法人员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处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罚机关: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 源:信用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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