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定点零售药店执行新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目前该政策已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9月25日上午,市民史庆峰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发现,工作人员通过工作手机即可申请处方使用,同时扫描药盒上的二维码,就能直接查看药品采购情况。“很多疑难杂症,我们通过线上问诊,就能获取电子处方,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放心对症的药品。”史庆峰说。
药品追溯码由20位数字组成,是每盒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由生产企业在药品出厂时赋予,涵盖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对参保群众而言,购药时用手机登录国家医保服务APP扫码,就能查看追溯码内信息,有效避免买到过期药或来源不明的药品;对药店来说,采集入库药品追溯码时,可快速识别异常批次药品,在发药前拦截问题药品,进一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所有药品的采购渠道均为正规渠道,确保每一盒药都从正规途径购进。销售时,要求门店必须做到每盒必扫追溯码,杜绝任何回流药进入店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市博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伯寿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市495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已全部与医保部门完成信息对接,实现药品采购入库、销售出库、销售退回、购进退出等物流全场景扫码追溯。这一举措能有效防止经医保报销的药品回流市场二次销售。
“为精准打击回流药、串换药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我市全面实行医保零售定点药店‘一扫结算’,要求定点药店必须应扫尽扫,及时、全量将药品追溯码上传至信息平台,做到‘买药必扫码、买药勤扫码、无码医保不结算’,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工作人员宋小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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