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了罚单,涉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并处249万元罚款。
此外,叶某兵时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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